二元關係(英語:binary relation),有時簡稱關係,代指數學上兩種物件之間的聯繫。舉凡算術中的“大於”、“小於”以及“等於”,幾何學上的“相似”和“全等”,抑或是集合論中的“屬於”和“包含於”等,都是所屬領域的二元關係。
給定集合
和
,若集合
為卡氏積
的子集,則可稱其為
到
的二元關係。[1]特別地,給定集合
,若取集合
為
的一個子集,則稱其為「
上」的二元關係。例如,前述從
到
的二元關係
,亦可視為一個在聯集
上的二元關係。
將上述文字以形式語言寫作:
[2]或者說
其中
表示一個有序對。
若集合
的元素
和
的元素
滿足
,則稱
和
存有關係
,可記作
。
然而,若僅採取集合論方法,單獨給定一個二元關係(有序對的集合),有時會產生歧異。例如,一個從
到
的二元關係
,也可被視為從
到
的二元關係。
為了解決這種歧異,在範疇論(或布林巴基學派)中,從集合
到
的二元關係被定義為一個三元有序對:
其中稱
為源集合(定義域),
為靶集合(陪域),而
的子集
則被稱作此關係的圖。[3]以上述的集合
為例,在範疇論中,產生歧異的兩種視角會被精確地寫作兩個不同的三元組:


這兩個關係的「圖」皆為
。
這種看似繁複的定義,其必要性體現在範疇論對態射的基本要求:任意態射必須具備唯一且確定的源物件與靶物件。此定義也因而成為合法建構關係範疇最精簡的方法。[4]
實務上,這裡常涉及數學上常見的“符號的濫用”(英語:abuse of notation)──即關係本身與其「圖」被視為同一物,因而出現將三元組
直接寫作
、
或
被記作
之類的語法。
- 任意從集合
到
的映射
,都是從
到
的二元關係,並滿足:
- 具體來說,以正整數集
的模
運算(
)為例,其可被定義為
- 從質數的集合
到合數的集合
的整除關係(記作
)可被定義為
- 任意集合
上的空關係,被定義為空集合
。
- 任意集合
上的全域關係(
),或稱完全關係,被定義為
。
- 任意集合
上的恆等關係(
),被定義為
。
- 實數集
上的大於關係(
),可被定義為
。
給定集合
和
,
為從
到
的一個關係,並令
其中
,而
且
。
則
的關係矩陣,記作
,為以下的布林矩陣(或稱0,1矩陣):
給定集合
,令
為
上的一個二元關係,圖
,其中頂點集合
,邊集合為
,且滿足
則可稱圖
是關係
的關係圖,亦可記作
。此與前文所提及的“關係的圖”是不同的觀念,“關係的圖”是一個集合,而“關係圖”通常是關係的視覺展示。
給定從集合
到
的二元關係
,以下為一些關係
的基本運算:
- 定義域:
中所有有序对
的第一元素
所構成的集合被稱為
的定義域,記作
。形式語言寫作
- 需注意的是
,而是
。
- 值域:
中所有有序对
的第二元素
所構成的集合被稱為
的值域,記作
。形式語言寫作
- 需注意的是
,而是
。
- 域:
的定義域和值域的聯集被稱為
的域,記作
,形式語言寫作
- 複合關係:給定關係
和
,“物件
透過
,再透過
與物件
建立的關係”被稱為
與
的複合關係,記作
,[5][6]定義為
- 此處複合關係“先
再
”的順序,與微積分中常見的複合函數
,所依循的“先
再
”相反。
- 逆關係:
的逆關係,簡稱
的逆,記作
,被定義為
- 值得注意的是,複合關係
和
會分別包含恆等關係(
和
),然而不見得兩複合關係相等,或與其對應的恆等關係相等。
- 限制:給定集合
。關係
中從
出發的部分被稱為
在
上的限制,記作
,定義為
- 像:給定集合
。與
的任意元素有關係
的物件,所構成的集合被稱為
在
下的像,記作
,定義為
- 幂運算:給定集合
及
上的關係
。“重複複合關係
”被稱為
的幂運算,遵守如下規則:
給定集合
上的二元關係
,通常主要考慮關係
是否具有以下三種性質(或其相關變體):
- 自反性:
,意即
的任意元素都與元素本身具有關係
。
- 此性質與
,或者說
等價。
- 非自反性:
,意即
有元素不與元素本身具有關係
。
- 此性質與
等價。
- 反自反性:
,意即
的任意元素都不與元素本身具有關係
。
- 此性質與
等價。
- 對稱性:
。
- 此性質與
等價。
- 不對稱性(英語:non-symmetric):
。
- 非對稱性(英語:asymmetric):
。
- 此性質與
等價。
- 反對稱性(英語:antisymmetric):
。
- 此性質與
等價。
以上對稱性的各種變體皆在描述
與
之間的聯繫。
- 傳遞性:
。
- 此性質與
等價。
- 非傳遞性:
。
- 反傳遞性:
。
- 此性質與
等價。
以上傳遞性的各種變體皆在描述
、
與
之間的聯繫。
給定集合
上的二元關係
。若一個
上的二元關係
滿足:
- 包含性:
;
- 自反性:
是自反的;
- 最小性:
對任意包含
的
上自反關係
,滿足
;
則稱
為
的自反閉包,也常記作
或
。
將上述條件中所有的“自反”替換成“對稱”,則稱
為
的對稱閉包,記作
;替換成“傳遞”,則稱為傳遞閉包,記作
。
以下為自反、對稱及傳遞閉包的構造方法:
- 自反閉包:
。
證明
- 包含性:
。
- 自反性:由於
,有
,故
是自反的。
- 對任意
上的自反關係
,有
,即
。
- 若同時
,則
。
- 以
、
為例,
。
- 對稱閉包:
。
證明
- 包含性:
。
- 若
,則
或
成立,分別使得
或
,
- 而
。故
是對稱的。
- 對任意
上的對稱關係
,若
,
- 則
,而有
。故
。
- 以
、
為例,
。
- 傳遞閉包:
。
證明
- 包含性:
。
- 若
且
,則存在正整數
和
使得
而
。
- 根據複合關係定義與冪運算規則,可得
。
- 由於
,
,使得
。故
滿足傳遞性。
- 對任意
上的傳遞關係
,若
,使用數學歸納法可以證明對所有正整數
都有
:
- 當
時,根據已知條件有
成立。
- 假設當
時,
成立。
- 當
時,考慮
中任意有序對
。
- 因
,而存在
使得
且
。
- 由歸納假設可知
,已知條件可知
,又
具傳遞性,因此
。
- 綜上所述,
成立。
- 根據數學歸納法,對所有正整數
都有
。故
。
- 有趣的是,若
,其中
,則
。
證明
欲證明此等式,只需證明當
時,
。
對任意
的元素
,存在
的元素序列
,使得
。
由於集合
中只有
個相異元素,而序列含有
個物件,又
,
根據鴿籠原理,存在索引
滿足
,使得:
。
因此可以從
去除從
到
的部分,得到序列
,依然滿足
。
若新序列的長度仍然大於
,則必定可以重複上述步驟,以繼續縮短序列。由於序列長度是有限的正整數,此過程會在關係步數
滿足
時停止。
由此可知,存在一個正整數
,使得
。因此:

由此證得,對所有
,皆有
。故當
時,傳遞閉包只需聯集至第
項。
- 以
、
為例,
。
。
在圖論中,求傳遞閉包是一個重要的問題,例如:給定了一個城市的交通地圖,可利用求傳遞閉包的方法獲知任意兩個地點之間是否有道路相連通。直接利用關係矩陣相乘來求傳遞閉包是一種方法,然而此法複雜度較高。若在計算矩陣相乘時,使用分治法可以降低時間複雜度。不過,利用基於動態規劃的Floyd-Warshall算法會更加具有效率。